涉嫌弄虚作假套取挪用资金通江37

郑华国 https://m.familydoctor.com.cn/ysk/42940/
                            

近日,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7起关于招投标领域的典型问题。

一、沙溪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何平、集镇办主任黄兵履责不力的问题。年3月,沙溪镇明月沟村在组织实施万元村道建设项目期间,经何平同意,违规将该项目化整为零,分成2个标段采用比选方式确定施工队伍,沙溪镇人民政府因该项目未按要求公开招标受到行政处罚。在比选过程中,何平、黄兵审核把关不严,致使赵某利用伪造的缴纳60万元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回单参加竞标且顺利中标。年7月、8月,黄兵、何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通江县至诚粮站毛浴粮点负责人赵飞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问题。年3月,赵飞挂靠四川山石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下称山石公司)参加沙溪镇明月村道路建设项目竞标,并伪造山石公司缴纳60万元投标保证金的银行电子回单提供给业主单位,以此让山石公司获得竞标资格并顺利中标。年8月,赵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县住建局对赵飞处罚款1.万元,对山石公司处罚款4.万元。

三、毛浴镇迎春村党支部书记何洪举、村主任何志远违规确定施工队伍的问题。年4月至年8月,毛浴镇迎春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何洪举、何志远违规确定施工队伍,虚报工程量骗取危改资金,编造虚假资料应付上级检查,同时何洪举、何志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何洪举、何志远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板桥口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刘本欣履责不力的问题。年11月,刘本欣担任原板桥口乡副乡长,分管交通工作期间,违规同意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2家企业参与金子坪村道路建设项目竞标活动,导致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四川中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年9月,刘本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五、永安镇何家沟村党支部书记何远飞、村主任何平章违规确定施工队伍的问题。年,何远飞、何平章擅自确定该村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工程项目的施工队伍,事后弄虚作假,与其他项目打捆比选的方式规避未按规定确定施工队伍的问题;且在危房改造项目中,随意增加工程量。年8月,何远飞、何平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大兴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贾维平、火铺山村村主任李森违规确定施工队伍、虚增工程量套取资金的问题。年,贾维平担任火铺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李森商议后,组织党员和村民代表以举手表决的方式代替比选,违规确定该村森林防火通道基础路面工程施工队伍,事后以竞争性谈判方式完善资料应付检查,同时贾维平、李森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贾维平、李森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麻石镇簸箕石村党支部书记徐子玉违规确定施工队伍和履责不力的问题。年4月,徐子玉擅自将簸箕石村3.8公里村道硬化工程拆分为2个标段实施,并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违规确定施工队伍。年6月,系统比对发现该村许某春在成都购房,不符合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条件,麻石镇党委安排村委组织清退已兑现的补助资金,徐子玉未按要求组织清退。年9月,徐子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近日,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8起关于扶贫领域的典型问题。

一、松溪乡回龙场村党支部书记易礼军、原村主任闫金文违规确定危改对象的问题。年4月至年2月,易礼军、闫金文(时任村主任)未经程序、擅自确定危改对象,导致该村危改对象识别不精准、重复享受危改政策的问题较为严重,同时易礼军、闫金文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易礼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闫金文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二、广纳镇高坑坝村原计生专干杜尧、原文书何清国在易地搬迁项目中优亲厚友,党支部书记陈辉、村主任熊德志履职不力的问题。年,高坑坝村在实施易地搬迁项目过程中,杜尧(时任党支部书记)、何清国(时任计生专干)优亲厚友,违规将5户村民确定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年,陈辉担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后,与熊德志在拨付易地搬迁补助资金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同时杜尧、何清国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陈辉、熊德志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杜尧、何清国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相关补助资金已收回。

三、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蒋平和、草池乡武学堂村党支部书记谭敏虚报村集体经济收入的问题。年至年,蒋平和在担任通江县草池乡武学堂村第一书记期间,为让该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与谭敏商议后,违规编造该村年至年集体经济收入的虚假资料并上报。年9月、10月,谭敏、蒋平和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杨柏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贾干才、潘家河村党支部书记纪健违规借用集体资金的问题。年12月,贾干才利用协助镇财政所负责村级财务管理的便利条件,给纪健、潘家河村村主任杨应国等打招呼,帮助其子违规借用该村集体资金20万元约一年时间。年10月,贾干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11月,纪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借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五、沙溪镇王坪村原党支部书记王兆富、原村主任杨永华违规审核和挪用产业互助资金的问题。年5月,沙溪镇王坪村集体登记成立“通江县沙溪镇王坪村村级发展互助社”,县财政局先后3次向该互助社拨付资金共计万元。年4月至年1月,时任党支部书记王兆富、时任村主任杨永华违规超范围发放借款累计82万元,将26万余元挪用于该村道路整治等,同时王兆富、杨永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1月,王兆富、杨永华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六、九层乡闫家垭村党支部书记唐华元、村主任蒲文龙清退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对象弄虚作假的问题。年,闫家垭村将建档立卡贫困户杨某兴确定为享受易地搬迁政策对象,年9月房屋建设完工并入住。年10月,通过系统比对发现杨某兴在诺江镇“明大王府”楼盘购买住房1套,责成村委取消杨某兴贫困户和享受易地搬迁政策资格。唐华元、蒲文龙将杨某兴享受易地搬迁政策指标虚假调至其他村民名下,仍由杨某兴居住易迁房屋并领取补助资金。年9月,唐华元、蒲文龙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文胜乡王堡山村党支部书记刘洪映违规为其子承揽工程项目的问题。年至年,刘洪映在未经村“两委”集体研究、未征求村民意见的情况下,违规将该村12户村民的易地搬迁房屋建设工程交由其子承建。年9月,刘洪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八、铁佛镇跑马村党支部书记王勇截留挪用违纪资金的问题。年8月,王勇将跑马村自行危改的7户村民采用虚增工程量方式套取的4.75万元补助资金收回后,经与村支“两委”其他干部商议,决定既不按规定上缴财政,也不记入村账,违规用于偿还村级债务和村集体不当开支。年11月,王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月18日,通江县纪委监委通报7起关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的典型问题。

一、芝苞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杨彬、上东汇村村主任赵伟违规收取农村建房审批手续费的问题。年6月至年6月,在农村住房“三违”清理工作中,杨彬、赵伟违规收取15户村民建房审批手续费共计元归个人使用,其中杨彬分得元,赵伟分得元。年9月,杨彬、赵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已全部退还村民。

二、三合乡清水池村党支部书记向思才、村主任郑刚吉套取挪用生态公益林资金的问题。年至年,向思才、郑刚吉(时任村文书)通过编制虚假资料的方式,套取生态公益林、危房改造和茶园建设等惠民惠农补助资金共计16.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年9月,向思才、郑刚吉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火炬镇塘村坝村党支部书记杜朝坤、村主任余定恩套取粮食直补资金的问题。年至年,杜朝坤、余定恩虚增该村集体土地面积,并以村民杜某崇的名义套取粮食直补资金共计6.6万元用于村集体开支,同时杜朝坤、余定恩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杜朝坤、余定恩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县公安局高明派出所所长刘江涛违规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的问题。年10月,刘江涛时任县公安局沙溪派出所教导员,利用职务便利安排该所户籍民警将其父亲的户籍从铁佛镇尖包岭村迁移到王坪村土地征用户名下,随后以征地农转非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违规领取养老金共计6万余元。年11月,刘江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收回。

五、两河口镇二里坝村党支部书记李宗平挪用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的问题。年至年,李宗平未按要求将该村共计元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兑现给村民,挪用于该村社道养护、建设垃圾池等。年9月,李宗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诺水河镇天井坝村文书曾礼成虚报冒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曾礼成在担任天井坝村村主任和村文书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以集体开支为由,将5社3亩退耕还林面积虚报在其本人名下,年至年冒领补助资金共计0.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同时曾礼成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曾礼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已全部追收。

七、广纳镇段家坝村村主任张金仁弄虚作假套取资金的问题。年1月,张金仁指使村文书刘某刚编造虚假事由,以劳务支出名义套取资金0.67万元用于村级生活开支和其他不当支出,同时张金仁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11月,张金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来源:中共通江县纪委、通江县监察委员会

原标题:《涉嫌弄虚作假、套取挪用资金......通江37名干部被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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